----------------------------------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1日发布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市政(道路、排水、泵站)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QX19ZBTJ049)公开招标公告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市政(道路、排水、泵站)维修服务 (项目编号:QX19ZBTJ04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委托,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市政(道路、排水、泵站)维修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市政(道路、排水、泵站)维修服务 2.项目编号:QX19ZBTJ04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513.4832 513.4832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道路:沥青混凝土铣刨;车行道翻修 排水:排水管道;检查井、收水井清掏 泵站:水泵电机检修;泵站进出水池清挖 三、项目预算 513.483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内容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供应商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则须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市政工程相关内容);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8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受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4-10 到 2019-04-1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授(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办理购标手续,未现场办理手续的投标单位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7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5-0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月 2.联系方式:1382190214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林刚:1392031761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21-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32711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东丽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