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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11日发布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档案制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档案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档案制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ITEN-ZB-201901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伟 项目联系电话:021-63234076转1008分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58号 联系方式:陆洁成、021-629027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伟、021-63234076转1008分机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路53号海湾大厦2楼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上海市长宁区土地资源储备中心档案制作,按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技术规范保质保量的做好整理编目、装订、档案扫描、信息采集等各项工作。 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相关证明;(3)、根据国家档案局对数字化服务外包安全管理的要求(档函[2012]103号),投标人不得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外资背景;且投标人单位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持有国外永久居住权人士;(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2楼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黄浦路53号2楼203室第三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止(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2楼203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时所需携带的资料(递交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4)供应商打印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页面。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5月6日上午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三、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和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路53号2楼203室第三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务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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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长宁区 上海市 招标公告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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