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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15日发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厂内东侧除渣二、三段大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厂内东侧除渣二、三段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厂内东侧除渣二、三段大修项目 项目编号:JLFL2019-04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楠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李楠0431-846343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丹0431-8110663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厂内东侧除渣二、三段大修项目 2.项目编号: JLFL2019-0412 3.采购内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营口分公司厂内东侧除渣二、三段大修项目,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工期:按采购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除渣设备或锅炉辅机生产制造商,投标申请人均应具备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能力近三年(2016-2018年)有完成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生产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3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近三年(2015、2016、2017)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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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营口 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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