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5日发布梅河口市民政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 项目编号:20190415-FW01-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5-42491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民政局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4889号 联系方式:贾女士0435-424664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0435-424916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190415-FW01-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项目采购X[20190326]-00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基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 2.2服务内容:制定项目方案和全年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评估;协助需方完善儿童主任服务模式的工作体系;协助村、社区建立留守和困境儿童档案及基础信息台账;组织儿童主任和儿童工作志愿者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并对儿童主任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情况适当发放补贴;协助需方建立和完善工作报告、反馈、统计、建档、绩效考评等制度体系,规范开展工作;通过服务提升全市儿童的动脑和动手能力,丰富知识储备,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提高监护人监护能力、强化监护水平,达成关爱保护目标。 2.3招标规模及服务范围:全市303个村、27个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 2.4服务地点:梅河口市 2.5服务期限:一年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采购预算:68万元 2.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3.3服务机构派遣工作人员至少一名具有中级社工师或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 3.4服务机构从事儿童服务项目经验3年以上。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2017、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服务机构从事儿童服务项目经验3年以上(可提供承揽项目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5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民政局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4889号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0435-4246642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5-4249162 2019年4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经营范围符合采购内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3.3服务机构派遣工作人员至少一名具有中级社工师或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3.4服务机构从事儿童服务项目经验3年以上。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2017、2018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服务机构从事儿童服务项目经验3年以上(可提供承揽项目合同)(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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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梅河口市 民政局 儿童 招标公告 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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