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6日发布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83]HMGC[GK]2019003-2、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1、招标编号:[350783]HMGC[GK]2019003-2
2、项目名称: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单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否 1(套) 235,000.0000 1-2 超滤套件 否 1(套) 40,000.0000 275000 2750 2 2-1 双道原子荧光光度计 否 1(套) 225,000.0000 225000 2250 3 3-1 荧光定量PCR检测仪 否 1(台) 436,000.0000 3-2 -80℃超低温冰箱 否 1(台) 47,000.0000 3-3 高速冷冻离心机 否 1(台) 17,000.0000 500000 5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包:2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包:3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 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招标项目为医疗设备的,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 如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是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4-16 16:25 报名截止时间:2019-05-01 16:25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9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5-09 09:30,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汇丰大厦2208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建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建瓯市水西新区 联系人姓名:吕航 联系电话:1865999486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项目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0599-88706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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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建瓯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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