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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17日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 项目编号:JTZ1904-0409B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立杰、杨柏林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6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尹立杰、杨柏林 0431-84569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平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TZ1904-0409BY 1.招标条件 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收储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两个标段。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一标段: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长春净月高新区土地收储中心围挡工程二标段。 2.1.2资金来源:收储资金,已落实。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及与施工相关的内容。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 2.3计划工期:2019年5月15日到2019年8月15日。 2.4工程质量:符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2016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6年-2018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社保开户名称及社保号,且为唯一社保并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密码,以便进行核查)、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9日09时00分,地点为彩宇宾馆3楼1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一标段181万元;二标段159万元。 5.6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1809419元;二标段1587860元。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尹立杰、杨柏林 电话: 0431-84569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平 电话:0431-88580117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3楼1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彩宇大街136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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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工程 土地 中心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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