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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18日发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 项目编号:TA-201904-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项目联系电话:022-60121166-8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 联系方式:罗海旭: 609191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畅,022-60121166-801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对永久性档案管理要求,需在3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约10万学员、24万页的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和4万页已扫描档案的校对工作;要求扫描的分辨率能达到300dpi以上,符合天津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28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18-2019年度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1.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18日 09:30 至 2019年04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 (项目编号:TA-201904-034)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方式,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 2.项目编号:TA-201904-03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对永久性档案管理要求,需在3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约10万学员、24万页的学籍档案数字化服务工作和4万页已扫描档案的校对工作;要求扫描的分辨率能达到300dpi以上,符合天津市档案局档案数字化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预算28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 2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2018-2019年度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1.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04月18日至2019年04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08日14时30分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何畅 2.联系方式:022-60121166-801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罗海旭: 6091911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121166-8010 十一、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来源:天津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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