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18日发布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无人机及配件采购A质疑答复
质疑答复 DZC20183111项目各供应商: 采购单位对DZC20183111大庆市建设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无人机及配件采购A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一、供应商问题:经营范围 采购单位要求经营范围含民用无人机及配件销售,经我公司咨询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只能是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及配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对于民用无人机,萨尔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为经营范围比较大和广泛(其项目可包括民用航空飞机,无人侦察机、无人轰炸机等)。 请专家审核经营范围: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及配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采购单位答复:经咨询萨区市场监督管局,经营范围无人机(不含民用航空器)及配件,不能从事民用无人机及配件销售。我们需要已经很明确,就是民用无人机。所以需求不变。 二、本项目谈判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