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2日发布上海市中医文献馆海派中医文化进校园宣传活动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中医文献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中医文献馆海派中医文化进校园宣传活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医文献馆海派中医文化进校园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19工0801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未 项目联系电话:187217319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中医文献馆 地址:上海市瑞金二路156号 联系方式:应老师 64371481*8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未 18721731902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医文献馆海派中医文化进校园宣传活动 2. 项目编号:19工080160(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 项目主要内容:1、分别为黄浦区和虹口区8-10所初中学校,师生共计2500名讲授中医药文化,其中包括中医药基本知识,四季养生要点,学生关心的健康问题等;向学生赠送精致中医药文创作品;指导学生制作中药香囊、足浴包等。2、为中学教师举办中医咨询或讲座。3、开展初中学生中医药素养调研。4、举办启动仪式。5、完成此次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相应规定为准。) 4.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同时须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承接本项目必须具备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与采购单位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1:30 至 2019年04月28日 11: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显示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信息概览内若存在行政处罚或黑名单则需提供完整的处罚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注:以上资料均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接到招标公告后,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9年04月22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10:00-12:00,14:00-16:00,国定假日除外)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各投标人须支付工本费,数额为每本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1: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 11: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6楼A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环保清单中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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