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院会场部分设施装修改造 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院会场部分设施装修改造工程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三香路998号大院
????规模:工程造价约101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010304004416001001
大院会场部分设施装修改造 工程
大院会场部分设施装修改造 工程(拆除、装饰、水电安装、空调新风、消防、原有音响监控等智能化拆装、
LED大屏配合安装等)
2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资质,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2016年4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814万元(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改造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不予认可,须提供合同备案表或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完整网页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未经备案,以上材料缺任意一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均为不合格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6日至2019年04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25日 14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
?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5)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i.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6)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7)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或有效的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8)、开标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密锁、项目经理证书、B证等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9)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本工程采用2019年度预选承包商名录,本标段对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的要求:建筑装饰-Ⅰ组;建筑装饰-Ⅱ组。(11)本工程设计单位:苏州市唐人营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4室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吴正
联 系 人:
厉昆
电 话:
0512-68618321
电 话:
1801312128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615937742@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大院 会场 改造工程 设施 装修
上一篇:
4月22日发布福建警察学院大数据研究所设备采购及工作环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4月22日发布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第三方服务采购B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江苏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