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4日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 (项目编号:DGZBZC-2019-014)公开招标公告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 (项目编号:DGZBZC-2019-01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 委托,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 2.项目编号:DGZBZC-2019-01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513 513 沥青混合物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51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沥青及沥青材料搅拌加工、销售);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货物原生产厂家,不能为代理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4-24 到 2019-04-2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三楼招标部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售后不退;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5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5-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4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菲 2.联系方式:022-6337952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九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杰::022-5972029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0号西侧三楼招标部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337952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三公路管理处公路养护路面挖补沥青混凝土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