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25日发布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质疑答复、变更通知及重新发布文件通知
质疑答复、变更通知及重新发布文件通知 DZC20190534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对DZC20190534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供应商提出的有关质疑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是否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 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是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对消毒池进行消毒杀菌,运营企业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是不能对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维护的,因为二氧化氯发生器工作时使用的是盐酸和氯酸钠,盐酸属于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氯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不具备两项资质是不能采购和使用盐酸和氯酸钠的同时也是违法的,采购方采用不具备运营能力的企业也会承担同等责任,请问采购单位是否允许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许可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企业参与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是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的 法律依据: 盐酸属于易制毒类危险化学品,氯酸钠属于危险化学品,如果不具备两项资质是不能采购和使用盐酸和氯酸钠的同时也是违法的 质疑事项2:采购单位否允许运营单位对此工艺及设备进行更改,如允许更改违反环境保护条例的责任谁来承担 事实依据:根据大庆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庆环审【2015】5号关于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据发表的批复, 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工艺为:废水—机械格栅-------集水井-----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二氧化氯消毒池----管网排入两城区污水处理厂,采购单位是否允许运营单位对此工艺及设备进行更改,如允许更改违反环境保护条例的责任谁来承担 质疑事项3:人员证书提供几本 事实依据: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能力为450立每天,按行业标准应配备四班三倒运行人员是否必须提供8名运行人员岗位证书 采购单位答复:1. 谈判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交后,在购买盐酸,氯酸钠等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前,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并提供给甲方查验。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2.允许运营单位对此工艺及设备进行更改,更改需要完成环评相关手续。更改责任由运营单位承担。 3.取消岗位操作证要求。 质疑4:招标公告中的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2条,拟派参与本项目人员中要求具有水或者污水处理岗位操作证书,提供岗位操作证书。 该证书由什么部门负责培训和颁发,上哪里办理。 采购单位答复:取消岗位操作证要求。 二、采购单位对DZC20190534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进行了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19年4月30日14时(14时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2、由于此项目有变更,现对DZC20190534大庆市第三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重新发布了文件通知: 本项目已重新发布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及时查看,并重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依据最新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