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预算单价
(万元)
台/套数
预 算
(万元)
备 注
16
电动体视显微镜
28.7
1
28.7
√
17
正置偏光显微镜
19.5
1
19.5
√
18
膏药软化点测定仪
4
1
4
19
零下25度低温保存箱
3.3
1
3.3
20
全自动点样仪
50
1
50
√
21
真空干燥箱
0.9
1
0.9
22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
0.57
2
1.14
23
旋转蒸发器
14.5
1
14.5
√
24
阿贝折射仪
1.25
1
1.25
25
液相色谱仪
68
1
68
√
26
1/10万电子分析天平
5
1
5
√
27
自动药物溶出仪
46
1
46
√
28
超纯水机
7
1
7
29
高速冷冻离心机
4.3
1
4.3
30
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35
1
35
31
智能微粒检测仪
12
1
12
32
抗生素效价测定仪
8
1
8
33
超纯水机
7
1
7
√
34
霉菌培养箱
1.4
1
1.4
35
高压灭菌器
7
1
7
36
药品保存箱
4
1
4
37
尘埃粒子计数器
15
1
15
√
38
手持式颗粒计数器
2.5
1
2.5
√
39
风量罩
5
1
5
√
40
光散射法可见异物检测仪
40
1
40
41
药物颜色分析仪
12
1
12
42
干雾空间灭菌器
14.0
2
28.0
小计
29
430.49
包2最高限价:人民币413万元
注:
1、★最高限价:包1报价不得超过309万元,包2报价不得超过41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以选择1个或2个包组投标,但须对包组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工艺、材料、参数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在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本用户需求书的标准。投标人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中标货物,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号项为必须满足条款,如果不满足作投标无效处理。
“▲”号项为评分条款,如果不满足作扣分处理,不作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项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6、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三重四极杆型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全自动点样仪、液相色谱仪、自动药物溶出仪,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7、★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须提供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文件(层层授权关系清晰,最后一层为原件)。
8、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如非“数证合一”证照,须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
1.2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注:若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是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4月28日 至 2019年05月0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01
十、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0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4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05 月 0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孙小姐
联系电话:0759-283667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59-283685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分公司)湛江市开发区观海路183号荣基国际广场商务公寓大厦1801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759-2836677
传真:0759-2836662
邮编:524000
(三)采购人: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址:椹川大道中60号第2幢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59-2836859
传真:0759-2836859
邮编:52402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