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属国有企业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高科办(2017)49号】等规定,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与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服务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子包号
项目名称
1
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与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服务入围项目
2
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基本账户与定期存款账户竞争性存放服务入围项目
四、采购范围: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4家银行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入围银行,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入围银行(包括分支机构)中自行按需选取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和定期存款账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等银行机构,各投标人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在招标人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已注册登记的银行(每家银行只能由一家分支机构投标,如有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则由上级银行授权其中一家参与投标)。
2)、人民银行2017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或银监部门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到2019年5月17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6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6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2、采购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采购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采购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采购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采购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采购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目(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
6、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他事项,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 人民币10000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43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8290、18805842062(建设银行)。
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行政服务大厅南楼325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特别提示:
a、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b、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c、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若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可能会被银行退回或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5月20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5月20日9:30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发布在:
(1)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高新区分网(http://gaoxin.bidding.gov.cn/)
(2)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一、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高新区欣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欣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施怡/陈琦
联系方式:0574-87137602/0574-87919165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楼25楼
联 系 人:严索佳
联系电话:0574-87736286
联系传真:0574-87736255
十二、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959。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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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宁波 采购 高新区 账户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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