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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4月28日发布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67805858-23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 26号院67号楼 联系方式:孙工,010-637677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10-67805858-232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彩色路面铺装材料(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彩色路面铺装材料采购项目。 一标段供应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养护区域范围内的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以北的所有施工现场,具体采购数量及材料种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材料需求一览表,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态良好,未处于被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项目的经营范畴。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附缴纳税收证明。 3.4具有生产、检测设备清单及能够证明其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3.5近三年具有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包括合同或履约评价情况或产品质量反馈信息等)。 3.6供应商生产加工所供产品须符合北京市环保要求。 3.7具有有效的产品自检合格证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3.8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能够安排材料分批或一次性全部进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重复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5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由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请报名单位携带增值税开票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2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外环西路 26号院67号楼 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邮编: 100070 邮编: 100176 联系人: 孙维龙 联系人: 赵欣欣 电话: 010-63767797 电话: 010-67805858-2320 传真: 010-63767830 传真: 010-67806597 电子邮件: sunweilong@bjglyh.com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2019年 4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状态良好,未处于被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所采购项目的经营范畴。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附缴纳税收证明。2.4具有生产、检测设备清单及能够证明其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2.5近三年具有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同类材料供货业绩(包括合同或履约评价情况或产品质量反馈信息等)。2.6供应商生产加工所供产品须符合北京市环保要求。2.7具有有效的产品自检合格证及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2.8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能够安排材料分批或一次性全部进场。2.9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2.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12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可重复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8日至5月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由经办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3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请报名单位携带增值税开票信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A3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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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招标 北京 标段 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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