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DZC20183124项目各供应商:
经采购单位申请对DZC20183124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梯采购A项目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及变更如下:
一、问题1:质疑事项1:此次招标活动是对已有的3台电梯自身的改造、还是更换3台新电梯?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中“三、电梯技术要求(一)乘客电梯技术要求1、乘客电梯主要规格*1.2 曳引方式:采用永磁同步蝶式曳引机” 是何种曳引机?请予以澄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三、电梯技术要求(一)乘客电梯技术要求1、乘客电梯主要规格,*7、为保证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梯更换改造项目的品质,建议电梯以下重要部件为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产品。投标文件中列出同品牌进口产品及配套产品清单。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部件如下:
7.1 控制柜整柜(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2 曳引机整机(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3门机(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4光幕(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此条款中有“建议”二字可否理解为这四个部件可以是非“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
事实依据:此条款中是“建议”而不是“必须”就文字上可以理解为“非必要条件”。即:可以是“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 也可以不是“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
采购单位答复1:
质疑问题1:本次招标活动为3台电梯改造工程。
质疑问题2:不限制采用何种曳引机,改造曳引机需尽量符合原电梯机房内部结构,确需改造的部位要符合结构承重要求。
质疑问题3:为提高电梯安全、舒适性能,降低故障率,建议使用进口部件。
二、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变更为: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电梯技术规格
电梯编号:L1-2-3
产品名称:小机房乘客电梯
数量:3台
额定载重量:1000公斤
额定速度:1.75米/秒
L1-L3行程:60.9米
L2行程 : 56.1米
L1-L3服务楼层/停站/门:16层 /16站 /16门
L2服务楼层/停站/门: 15层/15站/15门
井道尺寸:2300毫米(宽) X 2160毫米(深)
顶层高度:4600毫米
地坑深度:1500毫米
二、电梯井道整改要求
中标单位需对电梯尺寸、土建受力部位强度等整改。主要包含以下重要部位:
1、电梯圈梁位置尺寸、承载强度符合国标,要符合要求。
2、电梯门厅高度、尺寸要满足要求,电梯门厅门过梁、厅门下侧梁尺寸及强度要符合要求。
3、电梯外呼、消防空洞尺寸要符合要求。
4、改造曳引机、控制柜需符合原电梯机房内部结构,确需改造的部位要符合结构承重要求。
5、其他在安装电梯阶段需土建施工的:机房地面开孔、机房工字钢封堵、电梯厅门、外呼封堵收口、五方对讲的铺设等其他要求。
6、电梯改造需更换宽度为16mm导轨,共计:370米。
7、轿厢曳引方式由下置反绳轮改为上置反绳轮。
8、调整修复对重框架。
整改位置不仅限以上部分,需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且不仅限于此;
三、电梯技术要求
(一)乘客电梯技术要求
1、乘客电梯主要规格
1.l 电梯驱动方式:交流调频调压驱动
1.2 通讯方式:总线或串行通讯
1.3控制方式:集选
1.4门机系统:交流变压变频(VVVF)齿带传动门机
1.5开门尺寸: 1000Kg宽900mm×高2100mm
1.6轿厢高度:吊顶后净高度不小于2400mm
1.7顶层高度:详见电梯技术规格表
1.8底坑深度: 1500mm
1.9通风设备:两侧排气孔及横流式风扇,低噪音通风。
1.10操纵盘:发纹不锈钢操纵盘
1.11轿内显示:9寸黑底白字液晶显示
1.12操纵面板:单操纵面板,另加残疾人操纵面板(带盲文按钮)
1.13外召唤盒:发纹不锈钢材质
1.14外召唤盒显示:黑底白字液晶显示
1.15主服务楼层: 1/F
1.16电源:动力380V,50HZ;照明220V,50HZ
1.17安装单位提供井道安全照明
*1.18 其余参见电梯技术规格表
2、电梯开门方式:中分自动门
3、电梯机房位置:井道上方
4、厅门、门套:电梯各层厅门均为发纹不锈钢。所有电梯门套均为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5、轿内装饰,轿壁镜面为不锈钢蚀刻图案,专由甲方选定。
5.1 地板:蝶晶石(乙烯基材料)
5.2 轿壁、轿门:发纹不锈钢且轿厢后壁为半高镜
5.3 扶手:后壁单侧扶手
5.4 提供不少于3套轿顶及轿厢标准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
*5.5 3# 电梯轿厢显示板为液晶指示器
*5.6 3# 电梯层站位置指示与召唤按钮一体式
6、电梯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
功能除满足国标GB7588-2003要求外,还应具有如下功能:
6.1 防超载装置,备声响及灯信号警示
6.2 紧急轿厢照明
6.3 五方通话系统
6.4 轿厢照明/ 风扇自动关闭
6.5 消防电梯具有消防员功能
6.6 满员直达
6.7 火警紧急返回
6.8 光幕
6.9 司机服务
6.10 独立运行(并联时)
6.11 主楼层停靠
6.12 曳引机过热保护
*6.13 停电应急平层
6.14 分散待机(并联时)
6.15 安全停层
6.16 梯门负载检测器
6.17 梯门感应器自诊断
6.18 自动开门速度控制
6.19 强制关门
6.20 钢丝绳延伸在平层
6.21 主层站待机
*6.22 开门延长按钮
*7、为保证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梯更换改造项目的品质,建议电梯以下重要部件为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产品。投标文件中列出同品牌进口产品及配套产品清单。
同品牌且品牌国原装进口部件如下:
7.1 控制柜整柜(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2 曳引机整机(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3门机(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7.4光幕(同品牌且品牌国进口)
为保证安装的电梯能安全使用,供货方应主动进行现场勘查、深化二次设计;对在新电梯安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三、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
1.1 本工程属大包工程,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费、关税、保险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括现场用临时工程、脚手架、吊装、井道改造、拆卸原有电梯、门口理石拆除与恢复、五方通话线铺设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建议:1.2 因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投标方应自行组织进行现场探勘,井道等尺寸以现场探勘为准。在施工中出现误差导致无法安装或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3投标方安装时须提供安装队伍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1.4设备合同签订前,由投标方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设计,复核土建尺寸;设备到货后,投标方工程师及安装队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1.5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6安装工期要求:设备到货60天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正常使用。
2、验收
2.1验收标准:验收按照中国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
2.2验收方式:
2.2.1开工及现场验收由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卖方负责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申请工作,首次检查验收费用由卖方负责。
2.2.2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后,合格后出具验收结算书作为付款的依据。
3、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及维修保养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年(含检验、检测费用)。
4、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寿命内,卖方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的供应。
5、培训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现场使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保证买方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
6、售后服务
投标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并保证在最长6小时内排除故障。
7、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
7.1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7.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导轨)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及产地。
8、电源
8.1 动力电:AC,三相380V,50Hz
8.2照明电:AC,单相220V,50Hz
8.3所有更换的电器部件应符合以上电压要求
说明:(1)投标方需按技术规格中的编号逐条对应答复。
(2)星号*条款为必要条款,必须满足否则该项目投标无效。
四、质量保证
1、要求至少提供5年免费维修维护期。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60个月,质保期内如果不能达到正常运行水平,则质保期顺延。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时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并承担检验检测费用,质保期满后只收材料或配件费,不收取维修服务费。终身负责有偿维修。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满足安全、环保、使用要求,并对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3、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收应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本技术规格及要求。
4、质量保证期至少为整个电梯在施工现场完成安装,交付使用并验收1年,如由于投标供应商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电梯,而使合同推迟安装时,保修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新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5、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单位对本电梯的技术咨询和零部件有偿供给的要求,而且这些费用是优惠的。
6、在保修期内,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正常使用,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要求,保修期应顺延,并且投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单位经济损失。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无偿负责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做到在采购单位发出维修通知后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买卖双方将对保修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签署保修协议。
7、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如因电梯本身原因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投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8、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等。
9、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如果其在中标后有新产品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则其有义务与采购单位商定产品的更新换代问题。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电梯系统的二次设计、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货物”包括电梯本身及安装材料等一切和电梯系统有关的所有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本招标文件所附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电梯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和电梯安装施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选用适当的型号,以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最终达到功能需要。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在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试用产品。
中标单位按电梯立面图及技术要求结合型材实际情况及建筑物实际电梯井尺寸绘制加工后方可施工,在电梯安装时,要与甲方物业单位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必须达到本工程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五、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应包括成本费用、保管费、利税、运杂费、施工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到现场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落地(包括落地)及施工的材料费、运杂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费、施工费、安装费、辅助材料、性能测试、井道改造、拆卸电梯、门口拆除与恢复、五方通话线等一切措施费及保质期内维修等所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材料价格或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单位中标后,货物单价不再调整。需中标单位进行的深化设计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电梯井位置和施工现场电梯井实际位置的施工误差,采购单位给定的位置只作为参考数据,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现场尺寸自行量尺进行电梯的制作安装,因电梯井规格和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误差所产生调整等连带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供应商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附件、备件和消耗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到货后,不需再进行其他任何购买即可安装、调试、使用。投标供应商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终身以优惠价格,供应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
凡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