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4月30日发布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BJZB-2019-007)公开招标公告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BJZB-2019-00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委托,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物业服务 2.项目编号:BJZB-2019-0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是 2,223 2,223 其他服务 1、服务期限:三年2、采购预算:741万元/年, 三年共计2223万元。 三、项目预算 222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具备以下证明资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在有效期内;3. 2019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4-30 到 2019-05-0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本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经办人社会保险记录证明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1 09:30 2.开标时间: 2019-05-21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楚晴 2.联系方式:022-23243779-805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海滨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西街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臧丽娟:022-2592422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43779-805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海滨人民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