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6日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 项目编号:YC19334018(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金仙峰13630950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 项目编号:YC19334018(CG) 一.采购条件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采购内容2.1 项目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2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资本方选取。 2.3 采购内容: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年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选取资本方。 2.4 项目投资比例及形式: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例如厂房,生产附属用房等,项目建设投资必须大于或等于财政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购置生产线等相关设备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项目总投资以全额现金形式。 2.5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7项目经营方式: 伊通满族自治县综合利用7万吨秸秆扶贫项目经营方式采取合作经营。具体内容以甲方(开发区管委会)乙方(中标社会资本方)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不受合作企业经营股份是否变动的影响,不按股份比例及效益增减进行收益分配,即不参与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按固定收益做为贫困户产业收益(第一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6%、第二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8%,第三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10%,即第一年138.68万元,第二年184.91万元,第三年231.14万元做为固定收益)。 2.8项目经营期限 本项目合作经营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作期满后如继续合作,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执行;如终止合作,乙方全额返还甲方所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3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提供不少于3500万的资产证明;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须进行公证,要求公证机关加盖钢印、公证员签署,并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公章的真实性做出公证,报名时提供公证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信用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4)资产证明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金仙峰 电 话:13630950809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4 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并提供不少于3500万的资产证明;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7栋15层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伊通满族自治县 经济开发区 万吨 管理委员会 秸秆
上一篇: 5月6日发布(全电子化)汝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棚改项目配建商铺销售代理业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下一篇: 5月6日发布宿城区农村社会面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