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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6日发布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一标段 项目编号:HC-LZZB-2019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438522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联系方式:燕先生13659596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18143852266 代理机构地址: 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林芝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一期)一标段 招标编号:HC-LZZB-20190501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36%、地方财政64%,已落实 采购委托人名称:林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采购委托人地址:林芝市巴宜区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先生:18143852266 二、招投标内容:内容包括1市6县(巴宜区与市级平台共享)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及其配套设施、公安综合图像信息应用平台及配套设施(含视频图像解析系统和公共安全视频专网运维系统);市县共计1200路视频云储存系统;1市7县(区)综合分平台及其配套设施(含54个乡镇及街道办的综治视频联网系统);社会面监控资源接入平台;200个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摄像机和安全系统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边界安全建设;并改造公安数据中心260平方米、市级综治中心102平方米、市级数据中心50平方米、巴宜区综治中心99平方米、米林县综治中心61平方米、朗县综治中心77平方米、波密县综治中心44平方米、察隅县综治中心60平方米、墨脱县综治中心30平方米、工布江达县综治中心49平方米及监控建设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设备购置、系统集成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部分。二标段为监理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近三年(2016、2017、2018)有同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 (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5.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5.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5.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6)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7)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近六个月社保原始缴费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原件,以备查看。 投标人报名需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同时,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5.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6近三年同类似业绩证明; 5.7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 5.8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5.9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近三年(2016、2017、2018)有同类似业绩(以合同为准);(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5.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7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5.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5.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6)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7)以上资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56.4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0:00 至 2019年05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林芝市巴宜区新区幸福小区F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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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林芝 标段 招标公告 公共安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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