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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8日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2019年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9年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 项目编号:XYZ2019NO.C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虹 项目联系电话:139448937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东公路28公里处新湖镇街道 联系方式:张炜平 130393199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虹 1394489371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编号:XYZ2019NO.C06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19年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村村通亮化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 2.2招标范围和内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村村通亮化 2.3采购预算:288.6822万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新湖镇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9年11月 22 日,共17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18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8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2018年(全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5 月 8 日至 2019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5 月 28日13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睿德名人艺术酒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三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东公路28公里处新湖镇街道 联系人:张炜平 电 话:1303931999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联系人:曲虹 电话:0431-87061199,1394489371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1.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0431-84532377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标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8.68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睿德名人艺术酒店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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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 开发区 招标公告 高新技术产业 村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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