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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9日发布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由平遥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并授权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的招标采购工作,并使用PPP模式实施本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2招标编号:BXDZC2019-001-01 2.3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 2.4合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约为13900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452.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001.95,预备费11748.48万元,建设期利息为9808.46万元)。 2.6建设内容:本项目名称为平遥古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位于平遥古城内,主要包括30.22公里新建管线工程(包括2.49公里管廊工程)及同步进行的管线迁改与恢复、道路改造恢复工程,同时包括城外16.17公里的电力通道工程。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建设期缩短或延长,运营期保持不变。 2.8出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139008.7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投资额的20%,项目资本金为27801.75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4170.26万元占持股比例为15%;社会资本方出资23631.49万元占持股比例为85%。 2.9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贴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申请人可以是依法注册的独立实体,也可是由不同独立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含施工总承包方和财务投资人的联合)。以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需要满足3.1条资格要求)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和权益比例等,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联合体中权益不低于51%。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成员方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3、申请人需具有PPP项目的建设或运营维护等方面的经验(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3.4、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争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5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4)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办理。资格预审文件免费。 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联合体协议(如有)。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价备查及复印件2套(加盖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为: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太原市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5);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平遥县财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采购监管机构监督。 8、其他说明 8.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8.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经项目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报名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8.3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54-586806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信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南二巷三恒煤化工大厦B座604室 联系人:孙先生、张先生 电话:0351-7285488 电子邮件:489574964@qq.com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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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基础设施 改造项目 资格预审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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