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9日发布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项目编号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19-G2-08054-GXD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南 项目联系电话: 0773-56367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0号 联系方式: 秦工 0773-55978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南 0773-5636767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左岸巴黎”11栋2单元1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项目编号: GLZC2019-G2-08054-GXDW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19-G2-08054-GXDW 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延长线以西、秧六路以南 招标范围:桂林市临桂区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桂林市临桂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和桂林检察系统体能训练中心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工期要求:537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 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证书;拟派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证书。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人网上报名要求: 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 glggzy.org.cn)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 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19年5 月16日 17 时 30 分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 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至 2019 年5 月16日 17 时 30 分止。 2.售价:250 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gl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六、投标保证金:14000.00 元(必须足额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年5 月29日 10 时 30 分前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 5月29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 年5 月29日 10 时 30 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九、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 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0号 联系人: 秦工 电话 : 0773-559782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奥林匹克花园“左岸巴黎”11栋2单元102 项目联系人:刘南,联系电话: 0773-5636767,传真:0773-563676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临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3-5593932。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5月9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书》证书;拟派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人防防护工程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证书。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2482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10:15 至 2019年05月1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来源:广西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临桂 招标 工程 桂林市 建设项目
上一篇: 5月9日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66184部队自动报靶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下一篇: 5月9日发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检验技术中心视频图像模糊处理及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