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10日发布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污水三级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污水三级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污水三级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QTQ-19-02-W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10-648222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香河园路香河园中里6号楼 联系方式:迟先生 010-64652224-2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经理010-648222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污水三级处理项目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朝阳区北小河粪便消纳站、朝阳区酒仙桥粪便消纳站两座站点提供为期12个月不间断的粪便污水三级处理服务,每个粪便消纳站日污水处理量不低于700吨,且满足污水排放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的相关要求。 用途:向招标人提供朝阳区北小河粪便消纳站、朝阳区酒仙桥粪便消纳站两座站点的粪便污水三级处理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自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具有满足开展服务能力要求的独立法人。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9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15号院3号楼7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南路新华科技大厦190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须由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原件的须已有效签署)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必须经办人本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被授权人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内容至少包括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写明XXX为XXX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采用A4规格纸张清晰复印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合格的招标公司留存。照片,截图等打印不清晰的一律不接受。 公告期:5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朝阳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19年 5月1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朝环三清场酒仙桥有机生物处理站(七棵树西街南50米)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联系方式:刘先生,15801263250 注:①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已完成有效签署)、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每家投标人仅限1名代表参加,建议投标人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场,以便准确把握踏勘现场情况。 ③踏勘现场投标人代表可以现场取水样,如需取样请于当天携带相关设备及材料。[由于现场出水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例如:COD最大差值可能达到3000mg/L)投标人所取水样仅作为当时出水水质,仅供参考使用,投标人也不应以此水样作为最终判断依据] ④踏勘后,投标人将不再被允许进入踏勘现场。 ⑤现场投标人应携带测量工具,对招标人提供场地进行测量,以便对投入设备绘制平面布置图。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来源:北京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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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朝阳区 北京市 环境卫生 污水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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