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5)参加
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财务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加。 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2名,造价员1名,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④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⑤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同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⑥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
(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加盖公章的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开标时提供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④供应商未发生以下情况: 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 4、如投标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递交形式为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银行转账形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详见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
http://www.xamggzy.cn);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4、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0482-8370091,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668。 5、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nm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cn)、兴安盟政府采购网(gp.xam.gov.cn)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6、本项目为网上保证金缴纳项目,请投标人注意公告下方及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户,投标人自缴纳保证金一个工作日后方可打印银行回执单,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17时30分前。 7、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文件澄清、补遗、变更等其他相关信息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xamggzy.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
137400
联 系 人:
刘思越
联系电话:
0482-8377334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农行乌兰浩特都林支行
账    号:
051516010400017470000000743
2、账户名称:
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乌兰浩特铁路支行
账    号:
15050162664500000039000966
采购单位名称: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
1374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13948219496
来源: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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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兴安盟 经济技术 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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