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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13日发布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WS-2019ZB-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431131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 139431131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胜舜 147820426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S-2019ZB-04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预算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范围:购买一台12导联心电图机、2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内完成全部供货。 2.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2.5预算资金:94.6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近年内(2016年-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相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⑧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⑨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 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期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3日至2019年05月17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下述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近三年已经完成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31131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 联 系 人:刘胜舜 电 话:14782042640 2019年05月13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⑦近年内(2016年-2018年)具有至少一项相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⑧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⑨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证》。3.2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公告期内。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8:00 至 2019年05月17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GTC环球贸易中心1306室吉林省万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彩云街交汇处(农业科技交流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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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市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医疗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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