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9项目                     滚动招标

5月16日发布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9-05-16 15: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15439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5月16日发布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的信息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2019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16日发布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DZC20190789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415,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以下自有机械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发票原件(必要时可请管理部门进行真伪查询):

(1)核定载质量≥5000KG的重型自卸车1台或合计核定载质量≥5000KG的自卸车多台;

(2)核定载质量≥2000KG的密闭垃圾车1台。

(3)核定载质量≥5000KG的洒水车1台。

(4)核定载质量≥4000KG的吸污车1台。

(5)装载机或铲车或除雪铲1台。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到现场勘查,了解现场具体环境及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对项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0459-8892579   13634593096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对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东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 5月 2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 5月2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4671752 (吴艳凤)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4,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5月24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艳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2

采购单位: 大庆市龙凤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刘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244584

邮    编:163311

日期:2019年5月16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大庆市东方学校位于大庆市龙凤区英伦小镇E区,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

人员及设备配置

1、人员要求

供应商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8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室内保洁员9人、室外保洁3人;电工1人;综合维修工1人、垃圾清运工1人;校园绿化养护及室内花卉养护2人,共计18人。

供应商所招工人年龄男: 60周岁以下,女:周岁50岁以下,要经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上岗。要按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工作时间,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签订规范的用工合同,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由于缴纳保险产生的任何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设备要求

   为保证校园各项服务及时、高效,以确保给师生创造安全、整洁的办公和学习环境,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配备以下自用设备:

(1)校园冬季积雪清运用自卸车1台或多台。

(2)校园生活垃圾清运用密闭垃圾车1台。

(3)校园室外树木、草坪浇水用洒水车1台。

(4)校园化粪池清掏用吸污车1台。

(5)校园冬季清雪用装载机或铲车或除雪铲1台。

三、服务标准及内容

1、室内保洁

(1)服务内容:教学办公楼、常规教室以外的所有功能室、食堂、宿舍等公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包括功能室、走廊、卫生间、楼梯、大厅、门窗、会议室及垃圾清运。达到国家级大厦管理服务标准。

(2)室内地面每天拖洗4遍,无污迹、纸屑,无灰尘、无水渍,保持光泽,保持原有底色。

(3)卫生间每天清理4遍,洁具保持原有光泽,水龙头及洁具无锈迹,地面无污水、垃圾,地漏、排水无堵塞,室内无异味,无杂物堆放,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及清香剂,及时倾倒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2/3,每节课间均清理1次。

(4)玻璃5—10月每月擦拭2遍,目视洁净、光亮。

(5)公共区域墙面:墙面无积尘污渍、水渍,无明显色差,保持原有底色,天棚无积尘。

(6)各种装饰物及附属设施:表面无灰尘、污迹,消防器材按规定摆放整齐,保持表面光亮。

(7)会议室使用频繁,在会议召开前和会议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随时发生,随时保洁,按学校要求进行物品摆放。

(8)垃圾收集每日清理两次,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9)新增体育馆保洁,要求每天打扫2遍,地面无垃圾、杂物,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2、室外保洁

(1)服务内容:校园区内公共环境卫生(校园围栏以内),包括公共场地、操场、道路、冬季清雪、人行道的卫生清洁,垃圾收集和清运以及夏季校内的药物灭蚊工作。

(2)道路、场地每天普扫2次,8小时巡回保洁,目视地面干净,地表垃圾在工作时间内滞留不得超过30分钟;无明显污渍、无积水;无纸贴油印广告;路面、场地、人行道、路牙石与地面缝隙、硬铺装缝隙等处无杂草。

(3)垃圾清运及时,必须日产日清。2米范围内不得有刺激性气味。

(4)夏季对人行道板、铺装上杂草进行清除消杀。

(5)除冬天外,所有门口外地垫每周清洗一次,室内地垫每周清洗一次。

(6)校园内积水4小时清理完毕。

(7)校内积雪课间操前清扫完毕,并在一日内将积雪运出校园。

(8)校园垃圾要用专用垃圾车在上午7点前送到垃圾站,垃圾车要及时清洗,不能有异味。

3、维修服务

(1)教学办公楼、食堂、宿舍房屋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窗等。

(2)教学办公楼、食堂、宿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暖气、供电、照明、弱电、避雷线、与单向供水系统合用的消防设施设备。

(3)建立维修巡检制度,定时、定期、定人进行巡检,建立巡检记录。

(4)维修人员每天对公共设施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急修5分钟到达现场,小修事不过日,维修合格率100%。

(5)落水管每年检修一遍,其它随报随修。

(6)假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全部检修,覆盖维修、更换。

(7)编制公共设施年度检修保养计划并严格实施。

(8)所管公共部位的设备运行良好,设备表面清洁、无污迹,无故障运行率100%。

(9)污水管清理及化粪便池清掏合同期内不少于二次。

(10) 在校内维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包括专业电工1人(持有专业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所需证件上岗时提供,否则不允许上岗,维修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统一着装上岗工作。

注:以上维修材料由校方提供。

4、校园绿化养护及零星补植

(1)负责校内草坪的管理:包括人工浇水、清除杂草、及时修剪、病虫防治,杂草必须保证两周清理一次,清理后的垃圾应及时运出校外,保证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12cm;

(2)负责校内所有乔木及绿篱的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并适时施肥,基本做到无枯枝,萌蘖枝不超过10cm;

(3)负责校园内所有绿地的杂草清除,保证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绿化保存率达95%以上。

5、校园室内花卉养护

(1)花卉养护:要求由专人实施专业养护,做到植株丰满,株型自然匀称,叶面干净光亮,无灰尘赃物,无明显病斑,无明显虫害;保持植物对生长水分的需求;保持植物的花盆、器皿干净整洁,无赃污,花盆内无杂物、垃圾,每次养护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植物在摆放期间要保证其生长需要,定期施用肥料。

(2)每月不少于二次,从事花卉养护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养护人员对花卉实施专业养护,并保证成活率95%以上,如低于成活率,对死亡的花卉照价赔偿或经校方同意赔偿同等价位其它花卉植物。

6、其他服务要求

(1)每天16:50以后对委托公共教室全面系统保洁一遍。

(2)假期对公共教室覆盖保洁,包括墙面污迹、桌面字迹清除等。

(3)食堂保洁时间应按甲方食堂开放时间机动调整。

(4)校园室内、外及食堂产生的各种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

(5)室内外垃圾需保证清扫、收集完毕后,运出校园到垃圾指定倾倒场地,不随意倾倒、不污染环境。

(6)负责完成校方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7)供应商应具备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管护经验,按照示范项目标准进行日常管理,并按照校方要求,在合同期内完成省级示范大厦项目创建工作。

 

 

 

 

1

 

 


来源:黑龙江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采购   东方   大庆市   竞争性   教育局

上一篇: 5月16日发布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搭建石家庄智能暴雨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篇: 5月16日发布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政府采购网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项目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项目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8 2017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机房 医疗设备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印刷 亮化
贵港  路灯 泉州 试剂


栏目TAGS
项目 中标 招标 资格 谈判 工程 竞争性 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 采购 投标人 设备 万元 公共资源 山东 广西 招标公告 河南 询价 评标 政府 北京 河北 电子 采购网 废标 广东 设备采购 施工 有限责任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