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前6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查询网址及网页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是指河道治理等水利勘察设计项目,且合同价格不低于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或业主证明书为准))。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②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6、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