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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19-05-17 09: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9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16490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安徽政府采购网 发布关于:5月17日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的信息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2019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机构发布,
从2019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17日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19HY-C04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花

项目联系电话:0551-65320549、65318929、62631311、62631322转61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蚌埠市分行

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669号

联系方式:张宁 0552-31968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海花 0551-65320549、65318929、62631311、62631322转6104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谈判应答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谈判应答人必须能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一般纳税人要求。(四)具备保安服务资质及银行系统保安服务经验。(五)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格要求。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蚌埠市涂山东路1669号邮储银行市分行七楼办公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容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花

项目联系电话:0551-65320549、65318929、62631311、62631322转6104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潜在谈判应答人可于2019年5月17日-5月21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埠市涂山东路1669号邮储银行市分行七楼办公室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或者电话联系后获取电子档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蚌埠市涂山东路1669号邮储银行市分行七楼办公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蚌埠市涂山东路1669号邮储银行市分行七楼办公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内容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

项目概况:本次服务项目入围2家供应商,监控中心6人,双人24小时值守,班次间实现无缝交接。项目预算26万元(不含税)。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负责市分行监控中心7*24小时双人值守工作(无缝交接)。

(二)派驻人员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重大肢体残疾和精神病史;

3.品行端正,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及违法行为,无治安处罚记录;

4.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全日制大专(计算机相关专业)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到50%以上,其余人员为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设置组长一名,组长需由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担任。

5.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熟悉监控中心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6.熟练掌握各种报警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应,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7.派驻单位须向招标单位提供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书、身份证、当地派出所证明或征信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派驻人员应履行的职责

接受招标单位监管,严格按规范操作,按照招标单位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监控中心值守、设备巡检与测试、非现场检查等工作。招标单位及时向派驻单位传达最新文件要求,派驻单位接招标单位文件后,需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视频监控系统及前端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报修故障;

2.负责业务库异地值守的各项具体操作;

3.接收辖内营业场所、自助银行、业务库、押运钞等安防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各类警情并妥善处置,及时报告警情;

 4.负责监督运钞安全操作;

5.接受客户远程求助,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

6.协助本单位安保人员对辖内营业网点、业务库、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等进行非现场安全检查工作;

7.参加监控中心组织的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

8.负责协助有权机关及相关部门查询视频监控录像。

(四)值班管理

1.监控中心实行7×24小时坐班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一人担任带班班长。带班班长在值守期间负责监控中心的现场管理,汇总整理值守情况,并做好交接工作。

2.监控中心应实行封闭管理,非监控中心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中心,须办理申请手续,经主管部门、银行安全保卫部或营运中心审批同意,监控值守人员核对身份并登记后,方可进入。监管部门及上级单位检查人员进入,应由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陪同。

3.值守人员应定期对监控中心设备进行巡查,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操作功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4.值守人员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或接收到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加钞间、业务库等重要部位在非正常时间内出现未布防、异常撤防等警情信息的,应直接联系事发机构负责人或安全员及时处置,要求其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对安全风险事件处置情况进行详实记录,以备查实。

5.值守人员发现警情或客户使用IP语音对讲求助,应做到接警迅速、判断准确、处警及时。

6.交班人员应认真记录当班值班情况,接班人员应仔细检查核对交接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在视频监控系统办理用户交接手续。

(五)保密规定

1.未经许可,监控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递、与他人提及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信息。

2.保密内容主要包括监控影像资料、安防设备信息、网点人员信息、接送钞信息、案(事)件信息、各级领导视察检查信息等。

3.有权机关、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查询、调阅、复制视频监控影像资料,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4.监控中心每年应至少开展2次保密教育,新员工上岗前应及时进行保密教育。

5.除个人通讯工具外,其他私人物品严禁带入监控中心值守操作区;个人通讯工具严禁在监控中心值守操作区使用。

6.监控中心值守人员使用的值守台席终端(视频监控系统终端)不得使用外接存储设备;监控中心值守人员未经审批许可不得擅自下载影像资料,其用户账号不得在监控中心值守操作区之外设备上登录使用。

(六)派驻单位权利义务

1.派驻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要求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并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按招标单位的要求提供人员,承担招标单位指定营业场所的值勤守护工作,防范和制止盗窃、抢劫、诈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及火灾等突发治安灾害案件、事故的发生,维护值勤范围内招标单位正常的工作、营业秩序,保护招标单位员工、客户在营业场所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必须对派驻招标单位的值勤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符合国家劳动用工规定,确保所提供的值勤人员符合招标单位要求,值勤人员必须持有个人有效证件,派驻单位确认其身份真实性。

4.负责派驻招标单位值勤人员的岗前业务培训,派驻招标单位的值勤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5.负责配发派驻招标单位值勤人员的工作制服和防护器械,确保人员按时到岗。

6.指定专人负责派驻招标单位人员的管理,与招标单位保持密切工作联系,每月至少2次到招标单位保卫部门或值勤守护网点了解和检查工作,并与招标单位协调处理人员在值勤守护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

7.派驻的值勤人员因违规违纪行为被招标单位退回,派驻单位应及时补充人员,确保营业场所值勤守护人员到位,不得派驻其他单位辞退的人员向招标单位提供服务。

8.派驻单位应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派驻招标单位的值勤人员办理意外人身伤害保险、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用由派驻单位承担。派驻单位派驻招标单位人员工作期间和上下班途中如发生意外、疾病等,一切均由派驻单位负责处理,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监控中心值守人员

(1)派驻单位派遣到招标单位的人员值勤期间,因未认真履职,造成招标单位人员或财产、设备遭受损失或存在面临潜在风险(如招标单位ATM机器被撬、被盗、被不法分子安装微型摄像机、读卡器、粘贴虚假广告)致使招标单位客户人身或资金遭受损失,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或未作投保的损失部分,由派驻单位全额赔偿。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招标单位可同时扣除事故发生当月服务费用,并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派驻单位法律责任。

(2)派驻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悉的招标单位商业秘密或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本条款所约定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无效、失效、终止而终止。如派驻单位违反本保密条款,对外泄露招标单位不宜公开的信息,招标单位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就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影响要求派驻单位予以赔偿或以适当方式进行补救。

(七)考核

对派驻单位公司派驻招标单位的人员(含代班人员)实行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招标单位安全保卫部负责。考核的依据是上级行监控中心非现场检查报告、上级行和本级服务质量考核通报、办公室/安全保卫部、营业场所支行长、安全员日常检查结果等。具体考核条款如下:

1.挂钩省分行行非现场检查排名,每月排名在全省10位以后(不含第10位),招标单位付给派驻单位费用该月扣减30%。

2.值守人员处理客户求助不当,造成客户投诉的,每发生一次客户投诉,给予责任人300元/次处罚。

3.招标单位上级行监控中心非现场检查中发现值守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责任人200元/次处罚。

4.招标单位对监控中心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中发现值守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给予责任人100元/次处罚。

5.监控值守人员发现并阻止可能危及我行安全事件的,视其具体具体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

 

 


来源:安徽政府采购网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蚌埠市   公告   竞争性   分行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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