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民兵北路及南北两条支路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潢川县民兵北路及南北两条支路道路建设工程;
2.2采购编号:潢建招【2019】013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投资金额:33877887.64元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
3.4投标企业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保险;
3.5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由项目经理持:
①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书需同时注明法人联系电话,企业固定电话,委托人电话);
②被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本单位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③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④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本单位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劳动合同;
⑤信用中国相关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⑥如为联合体报名则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各方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报名资料的复印件须加封皮按公告顺序胶装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9年5 月 17 日至2019年5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到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 6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厅 ,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76-3131688
招标代理机构: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67号升龙广场1号楼A座2207室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192055
监督单位:潢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39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