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强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宁强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强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610100N070N00934001001
三、采购人名称: 宁强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人:李股长
电话:0916-422812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牛家桥百合国际
联系人:王君
电话:0916-2512366
传真:0916-25123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宁强县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采购项目
1
批
33760000.00
宁强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具体内容及设备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行可证;3、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只须提供身份证);4、投标人具有乙级(含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其中应有地籍测绘、房产测绘);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并如实提交中小企业的声明函(符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5-22 00:00:00至2019-05-28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兴汉路牛家桥百合国际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2 09: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喜丽世纪酒店4楼(汉中市望江路1260号,电视塔东北角)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2 09: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喜丽世纪酒店4楼(汉中市望江路1260号,电视塔东北角)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2512366
2、开户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汉中汉江路分理处
4、账 号:2606022109200018189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