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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5月27日发布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执法记录仪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执法记录仪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532331201900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9号、20号令、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禄丰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法经营条件并能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并满足招标条件要求的合格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禄丰县公安局2019年执法记录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禄财行【2019】73号文件中列支 三、采购内容:采购执法记录仪200台、21口立式采集站1个,后台管理软件1套。 四、供货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 五、质量要求:所供货物为全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同时通过国家相关检测部门的合格验收。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401000.00元 供货地点:禄丰县公安局(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口) 七、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警用器材的生产或销售),同时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诚信单位的情况说明(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 10、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提供截图证明资料。 1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12、本采购项目要求特定资格条件:执法记录仪和工作采集站为入围公安部2016年执法记录仪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须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同时进行: A、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 B、现场报名,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 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下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网上报名成功的回执单或截图凭证,(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到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3)未按上述两种规定报名方式要求报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供应商及生产商不得参与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3)现场递交PDF版投标文件及刻录好的光盘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禄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丰县金山南路54号交易中心二楼)。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时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禄丰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世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13578456600 联系人:张忠贵 邮政编码:651299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禄丰县金山镇新禧大街西侧临12米街 联系电话:0878—4141697 联系人:张自友 邮政编码:651299 日期:2019年5月24日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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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禄丰县 记录仪 招标公告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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