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30日发布2019年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处轮胎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9-ZS2173-1-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保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9-ZS2173-1-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保温项目 项目编号:2019-ZS217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吕岭路468号华润燃气大厦7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0592-50367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陈小姐0592-229786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吕岭路468号华润燃气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耐火保温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少具有2台炉,单台套规模≥600t/d的耐火浇筑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的有效证明页复印件,原件备查)。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30日 09:38 至 2019年06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供应商应办理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否则,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592-2202255 2207755;报名邮箱:2048632559@qq.com;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另加50元邮寄费及手续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费缴交账户 收款人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2)采用邮寄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将已填写相关内容的《供应商报名表》发至以上报名邮箱,并致电胡小姐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办理报名手续且取得纸质版采购文件视为报名成功,电子版采购文件仅供参考;《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本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另:在《供应商报名表》中加入《供应商邮寄购买采购文件(标书)及报名流程》。 (3)若为第二次及以后的采购,前次已报名的供应商仍应重新办理报名手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