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5月31日发布榄核镇“三小”场所安装物联网点型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榄核镇“三小”场所安装物联网点型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5-201905-114882-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三小”场所安装物联网点型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97,000 四、采购数量:3900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项目内容 包组号 类 别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人民币) 榄核镇“三小”场所安装物联网点型火灾报警系统探测器采购项目 / 货物类 详见“用户需求书” 897000.00元 2.供应商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且购买本政府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政府采购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2)本投标邀请函要求的资质证书;(若本项目“供应商资格”中有规定时提供) 3)购买政府采购文件的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03日 至 2019年06月10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十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十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03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赖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192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492908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十楼 联系人:梁沛基 联系电话:020-83491922 传真:020-83501089 邮编:510091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7号 联系人:榄核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20-84929089 传真:020-84929402 邮编:51148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