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1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6.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份或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提供2019年1月份或之后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 员的名单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函》)。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5.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所颁发的: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6.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设计方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个(联合体 投标的投标人提交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6.7.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
(2)在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信 用 信 息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 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3)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所颁发的(下述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核查)
①勘察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说明: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10日 至 2019年06月15日 期间(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工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工
联系电话:0763-581830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联系人:于红梅
联系电话:020-83277440
传真:020-83713041
邮编:510610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南冰菲
联系电话:0763-5818301
传真:0763-5818301
邮编:511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