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名称:黎平县第八中学建设项目-场平工程(二期)
- 2、项目编号:黎财采(2019)055号
- 3、项目序列号:黎财采(2019)055号
- 4、项目联系人:陈建辉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689590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2,780,000元
- (4)最高限价:2,78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黎平县第八中学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土石方工程),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金流水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者到场报名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5、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现场报名购买标书时应提供当日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查询后均无相关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完整清晰);截图以彩色或黑白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证件需原件验证合格后方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并提供已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报名。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6-11 09:00:00至2019-06-13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凯里市体育路综合楼1栋2单元501室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6-14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6-14 09: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镇五贵路99号2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6-11 09:00:00至2019-06-13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户中转出,账保证金到账后到凯里市体育路综合楼1栋2单元501室开具收据。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宝山支行
- 帐 号:52001615036052500741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   联系地址:黎平县城
-   项目联系人: 张茂贤
-   联系电话: 13638098111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8〕6号文件执行。(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执行。(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执行。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凯里市体育路综合楼1栋2单元501室
-   项目联系人: 陈建辉
-   联系电话: 0855-8689590
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