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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10日发布环县自然资源局环县2019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补植竞争性谈判公告
环县自然资源局环县2019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补植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环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其环县2019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补植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谈判文件编号:HXJTCG2019-004 二、谈判内容: 采购预算:138.8977万元 其中: 一包:采购预算34.9925万元(小班面积1631.8亩)。 二包:采购预算34.0782万元(小班面积1629.1亩)。 三包:采购预算35.4970万元(小班面积1072.6亩)。 四包:采购预算34.33万元(小班面积1666.5亩)(参数详见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2018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018年企业年报公示证明原件(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需要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7)需要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需显示投标企业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等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负责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前来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103办公室)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上要求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 五、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8日下午3:00之前递交到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9年 6月18日下午3:00在环县财政局一楼采购交易厅进行谈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 孙文清 13884152168 环县政府采购中心: 田永涛 0934-4429297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