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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10日发布长岭县教育局2018年“全面改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岭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岭县教育局2018年“全面改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岭县教育局2018年“全面改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FHT2019-0602-CG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岭县教育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方式:联系人:姜立忱 电话:15844800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8.61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教育局2018年“全面改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长岭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招标人长岭县教育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岭县教育局2018年“全面改薄”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共分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安防监控等设备采购,采购预算203.6173万元;二标段为阶梯报告厅等设备采购,采购预算140.1656万元;三标段为计算机教室等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98.5228万元;四标段为电子班牌等设备采购,采购预算为36.3050万元; 2.3交货地点:长岭县莱薰路学校,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2.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保证投入使用;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业绩。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且均不亏损。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提供投标报名期间内查询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惩戒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加盖公章1份;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须分别体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被授权人姓名;(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一、二标段文件售价800元,三标段文件售价500元,四标段文件收件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采购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县教育局 地址:长岭县 联系人:姜立忱 电话:1584480000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监督部门:长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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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岭县 教育局 招标公告 设备采购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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