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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12日发布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DFHT2019-0603-GC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孙悦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210229、892039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399号 联系方式:李波186269285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辛华军、孙悦 0431-89203935、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4 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8年成立至2019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6.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DFHT2019-0603-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建设资金为100%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2019年食堂地面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食堂地面改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本项目计划投资36.8750万元。 2.3 计划工期: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31日,总工期17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18年成立至2019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良行为及黑名单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2)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加盖公章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711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养正高级中学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399号 联系人:李波 电 话:186269285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孙悦 电 话:0431-89203935、8521022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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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市 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 食堂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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