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爆破安全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9269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数量、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标项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228国道苍南龙沙至岱岭段工程爆破安全监理
项
1
4914000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内容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安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从业范围包括安全监理);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省级住建部门和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C级及以上爆破施工或爆破安全监理业绩工程的。(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未体现业绩最低要求的工程规模的,还须附发包人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本工程爆破设计方案安全评估和爆破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由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作业类别: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中级/C及以上)且《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工作单位与投人名称一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9、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 6 月 12日至2019年 6 月 21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发售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家园3号楼B单元23A01室)/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供应商可以通过“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也可以递交纸质报名材料至发售地址处进行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5 日09:00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七、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5 日09:00整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具体开标室以当日一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a)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c)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d)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注:采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及标书费缴纳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或传真,并与联系人确认。
电话:13758298948传真:0577-88305867 ; 邮箱:562118000@QQ.com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库的供应商,以上所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照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
1) 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已注册正式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
2)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960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汽车北站交通大楼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海飞
联系方式:15158520572,18868597866
传真:0577-88305867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9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对面)
注: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注册登记的,应自投标报名起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注册。
附件信息:
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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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浙江 工程 苍南 国道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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