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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14日发布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JLHX-JYZB-201906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439690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地址: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王洪涛 电 话:13894079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4396909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1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82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HX-JYZB-20190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已由靖脱贫领组发【2019】44号以采购任务书编号为20190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投资额:95.3714万元 2.3招标范围: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内容 2.4建设地点:靖宇县 2.5 计划工期: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9月20日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报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时间):2019年7月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投标会议室。 5.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靖宇县靖宇镇 联系人:王洪涛 电 话:1389407919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313号百脑汇科技大厦82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943969092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靖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八、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371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8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招投标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靖宇县靖宇镇2018年第二批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工程(河南村)第一标段,已由靖脱贫领组发【2019】44号以采购任务书编号为20190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靖宇县靖宇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恒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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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靖宇 河南 靖宇县 标段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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