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18日发布某单位化学实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化学实验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某单位化学实验仪器设备 项目编号:XHTC-HW-2019-04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5-83715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系方式:刘助理,025-808208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025-8371509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项目预算 1 化学实验仪器设备 1批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99万元 说明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所列全部产品进行报价,数量不得减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价格,报价包含所有设备(含配套辅材)从出厂到交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配送、装卸、保险、开票、安装、调试、检测、税金、售后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销售型企业的生产场地或注册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必须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和声明。(六)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章)、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25-83715090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新城科技园,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座14楼 邮政编码:210019 邮箱:xinhuazhaobiao@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江苏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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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仪器设备 招标公告 化学实验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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