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20日发布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东莞市麻涌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受 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的委托,对 东莞市麻涌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201906-1233184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单位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40,0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确保东莞市麻涌镇农村(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单位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和选用农村干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东委发〔2004〕10号),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需求。 一、审计对象 本次审计对象为麻涌镇管辖下的15个股份经济联合社(社区)和5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社)共68个单位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具体包括: 1、各村(社区) 参与集体经济管理的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 2、各分社 审计对象为该分社相关负责人,包括所属经联社的理事长、该分社理事和登记证上的法人等。 二、审计范围 自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资产审计:在审计任期前后资产变动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是否设有银行账户并按规定使用;资金使用情况;债权是否催收有力,坏帐的核销是否符合程序,单位借款给个人的审批及管理;购入及处置固定资产是否符合程序;出租商铺或厂房等物业经济事项有否通过资产交易平台交易而且相关程序是否合符规定;资产的盘点和清查;基建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付款、验收是否合规;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和效益情况等。 2、负债、所有者权益审计:审计任期内负债、权益项目的重要变动情况,主要是借款和土地基金项目的变动。 3、收入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收入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收入是否完全、及时入账;是否用合符规定票据收费;是否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应收账款;是否存在截留收入和设置账外账等情况。 4、支出审计:在核实任期内支出的基础上,主要审计支出审批制度的执行;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项目支出);接待费是否存在分流、超标等情况。 5、公益福利和股东分红审计:在核实任期内公益福利和股东分红的基础上,主要审计预分红、年度分红情况,是否存在超分配、违规分配等问题。 6、干部报酬审计:主要审计任期内的干部报酬是否严格按照镇府审批方案执行;有无变相增加报酬的情况等。 7、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审查:主要审计任期内村务、财务公开(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监事会工作等执行落实情况。 8、重大经济事项审计:主要审查任期内的重大经济事项等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决策失误,重点关注土地流转、集体资产出租出让是否按规定执行。 9、合同管理:主要审查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执行等情况,有否有经济事项没有按规定签订经济合同,是否按相关规定做好合同审核手续和存档。 10、其他需审计事项。 四、审计重点 重点加强对工程违规操作、资产违规交易、接待费规避监管、重大事项未履行民主程序以及违反村居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问题较多的村组、软弱涣散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试点村的审计;审计内容既要重点关注债权债务、股东分红、土地流转、建设工程、合同、票据、重大事项决策、财政支农资金、资产交易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也要结合“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等工作需要,拓展经济效益分析评价,推动村组干部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五、审计方式 原则上采取现场审计方式;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可以采取其他审计方式。 六、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详细叙述其服务实施方案、中标后服务计划。 七、审计服务量 本次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投标人以总价法进行投标。 八、审计服务需求 (一)人员数量和资质要求 1、中标人需保证参加审计的人员数量和质量,需具有从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经验。 2、投标人须安排至少4个审计小组参与审计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每个审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不得少于3人;组长须由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成员担任。 3、中标人须提供参与该项目的人员资料,原则上不许更换,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二)保密 中标人应对采购人委托各项目的内容予以严格保密。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数据、文档等相关资料时,中标人必须采取措施对上述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否则由于中标人过错导致的资料泄密的,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在完成项目相关文件后,不得留存被审计单位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文件与资料等。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被中止项目服务、取消协议服务资格等情况,亦须履行上述保密义务。 (三)审计项目要求 1、中标人对审计项目所用的文书,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日记、底稿、审计报告等格式均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以上文书均由中标人名义出具,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 2、中标人在完成现场审计后出具征求意见稿前需与采购人交换意见后才能下发征求意见。 (四)报告出具方式 1、中标人须按被审计单位责任人出具审计报告,不同职务同一责任人在一个单位任职可以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同一责任人分管不属于同一经济组织的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同一经济组织不同责任人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一式四份,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各一份,审计办一份、存档一份。 (五)解答报告 审计报告发出后一年内,如遇具有符合资格的股东提出质疑问题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无偿到采购人指定地方解答质疑问题,各村(社区)解答不少于一次,最多三次。 九、审计时间安排 中标人须于2019年8月1日前与采购人联络并进场审计,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审计、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和出具正式审计报告,11月底完成审计统计表及总结材料、档案等并移交甲方。 十、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社保、意外伤害险、各类福利及补贴、备品备件、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在服务期内,以上费用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中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的调节,服务期内采购人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以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单价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单价和总价,总价是对应于采购人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所计算的总价,为合同总价;其填报的明细单价则应是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所包含的具体的服务进行详细列示的计算单价。 十一、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25%;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完成所有审计报告及报表,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50%;采购人审核审计档案后支付余下的审计费用总额25%。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允许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经由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 3.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20日 至 2019年06月27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20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2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23218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769-88237223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公安宿舍楼一楼33号铺
联系人:郭耀明 联系电话:0769-88232182
传真:0729-88232182 邮编:523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审计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302室
联系人:张锦妹 联系电话:0769-88237223
传真:0769-88237223 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东莞市麻涌镇招投标服务所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