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共分2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9-113-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痕迹设备)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警用设备
(5)数量/服务期/工期: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刑侦实验室专用设备痕迹设备,核心设备为显微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进口设备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国产设备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8)质保期(天/月/年):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9)其他:本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WHQS-HW-2019-113-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DNA设备)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货物
(4)用途:警用设备
(5)数量/服务期/工期:一批
(6)简要技术要求:刑侦实验室专用设备DNA设备,核心设备为DNA测序仪(24通道),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交货期/交付期/服务起始日/计划开工时间:进口设备为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国产设备为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8)质保期(天/月/年):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9)其他:本包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身份,如是经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生产的,则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授权链完整。(仅限进口产品);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个月(3-5月,季缴则提供1-3个月,若期间有减免或0报税,请递交报税截图证明)依法纳税记录的完税证明材料,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和近三个月(3-5月)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人明细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官网查询密码及社保盖章的人员名册明细);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材料;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投标人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保证金。
以上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谈判、询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报名文件。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预审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止。
(二)资格预审地点: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预审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6条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详见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
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审查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1-3项中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如有一项不合格,即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招标代理公司二楼采购组
(三)获取要求:资格预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400元/本,售后不退(文件收费拒绝手机支付)。
五、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六、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6日
。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黄警官 电 话:027-8539387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 林莉 梁晓玉 王锴 电话(传真): 1532721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