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26日发布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公安局采购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韶关市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韶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韶关市公安局采购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906-217001-0133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采购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韶关市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韶关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韶关市公安局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9年6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2日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SGHX2019-GZ097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公安局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如下产品: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供货期
韶关市公安局2019年生物物证检验耗材采购项目
一项
2,5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财务报表、项目的办公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3、经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拟采购物品清单中的“25位点STR检测试剂盒、21位点STR检测试剂盒、Y-STR检测试剂盒、36cm毛细玻璃管(3130xl)、36cm毛细玻璃管(3500xl)、POP4胶-3130xl、POP4胶-3500xl、25ml测序缓冲液、3500阳极缓冲液、3500阴极缓冲液、荧光内标GS-600 LIZ、去离子甲酰胺、Chelex-100、PK酶、DTT(5g)、96孔反应板、加样某(0.2ul-2ul)、加样某(0.5ul-10ul)、加样某(2ul-20ul)、加样某(20ul-200ul、排某(0.5ul-10ul)、96孔板反应胶垫”可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他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韶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 六、供应商资格: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见第六部分 2.6);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见第六部分 2.6);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见第六部分 2.6);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参见第六部分 2.6)。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检查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五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a)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 b)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核查(非法定代表人报名);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http://pan.baidu.com/s/1hq7WqEw(复制黏贴网站下载,如网站出现故障或错误请尝试刷新)中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 注: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3、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 cn/)注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6月26日 至 2019年07月0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韶关市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88号三楼(太平洋电脑城和南门派出所之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88号三楼(太平洋电脑城旁)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88号三楼(太平洋电脑城旁)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26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蝶 联系电话:0751-888884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海涛 联系电话:0751-84623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韶关市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88号三楼(太平洋电脑城旁)
联系人:黄蝶 联系电话:0751-8888847
传真:0751-8888847 邮编:512000
(三)采购人:韶关市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1号
联系人:何海涛 联系电话:0751-8462398
传真:0751-8462398 邮编:51202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