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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26日发布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龙古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古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龙古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FJAHJT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378088、151595079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地址: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 联系方式:叶警官、15905059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曾、0595-22378088、1515950798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应提供书面承诺);(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3)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应出具书面声明);(4)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5)谈判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6)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0: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谈判公告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378088、1515950798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2.921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 10: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公告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判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采购人)的委托对龙古路交通基础设施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1、编号:FJAHJT2019002 2、谈判供应商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应提供书面承诺); (2)谈判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货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3)谈判供应商应自行对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应出具书面声明); (4)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 (5)谈判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 (6)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出具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6日至2019年07月02日;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节假日不售)按下述地址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4、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29214元。(当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预算审核价时,为无效投标)。 5、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谈判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8、谈判报名地点: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3室 )。 9、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叶警官、15905059877 10、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曾,联系电话:0595-22378088、15159507988,邮箱:fjf4@163.com。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谈判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须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不接受现金形式;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4500元;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编号 (标准格式:谈判保证金FJAHJT2019002),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否则谈判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谈判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交纳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谈判的谈判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洛江支行 帐 号:7660110182600005205 收款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福建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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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交通 泉州市 交通警察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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