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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6月28日发布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伊通满族自治县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 项目编号:JLSFB-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美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305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葛晶梅0434-4250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美薇0431-8530578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三楼3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伊通满族自治县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LSFB-19010 2.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 2.3服务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东新村. 2.4招标范围: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选取,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服 务 期:本项目合作经营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合作期满后如继续合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如终止合作,乙方全额返还甲方所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如不能全额返还,甲方将申请执行乙方抵押的财产。 2.6项目投资比例及形式:财政扶贫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日光温室大棚、购置种植配套设施卷帘机),项目建设投资必须大于或等于财政扶贫资金,不足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自筹,项目总投资以全额现金形式。 2.7项目经营方式:年产100吨大樱桃种植扶贫项目采取合作经营,具体内容为甲方(伊通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社会资本方)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形成资产不受合作企业经营股份是否变动的影响,不按股份比例及效益增减进行收益分配,即不参与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按照固定收益作为贫困户产业收益(第一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6%,第二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8%,第三年按扶贫资金投入的10%,即第一年90万元,第二年120万元,第三年150万元作为固定收益)。 2.8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 3.3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不少于2300万的固定资产证明(该资产证明不能是正在被抵押、质押或属于限制交易性资产)该固定资产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甲方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 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9日15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葛晶梅 电 话:0434-42500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大厦三楼311 联系人:金美薇 电 话:0431-85305789 2019年6月2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范围内的企业、组织;3.3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不少于2300万的固定资产证明(该资产证明不能是正在被抵押、质押或属于限制交易性资产)该固定资产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甲方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3.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3.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72.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富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18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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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伊通满族自治县 合作 年产 招标公告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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