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6月28日发布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鼓楼巡特反恐大队夏季被服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鼓楼巡特反恐大队夏季被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鼓楼巡特反恐大队夏季被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102]FJDS[TP]2019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65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王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兴燕0591-837652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2.1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谈判文件中关于串通报价的认定条件,报价人在报价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或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报价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价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关于串通报价行为的专项书面声明。2.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是指,报价人应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a报价人经营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b本项目服务人员信息列表和服务人员报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3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采购标的若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报价人须提供其报价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不属于强制品目的,报价人须提供报价产品不属于上述清单中列出的强制品目范围的书面声明。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6520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31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3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开标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标的未经过财政部门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部分中体现,报价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