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1日发布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第五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 项目编号:XYZX-19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005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址:长春市北安路1402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 0431-82005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经理 0431-88854358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31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大路与钟佳摇街交汇,吉林大路317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佰渡商务宾馆会议室(荣光路107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X-1906-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长春市第五中学的委托,对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参与投标。 2、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 2.2项目编号:XYZX-1906-4 2.3服务内容:长春市第五中学综合楼改造工程设计单位选择项目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项目所包括的全部设计内容。 2.5设计周期:一个月。 2.6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与康平街南侧交角处,与第五中学主教学楼东南角山墙相连。 2.7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 2.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规定及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具有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起,下同)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 3.4信誉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1日至2019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大路与钟佳摇街交汇,吉林大路317号)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亲自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6年至今类似业绩一项(需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5.1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7月23日08时30分; 5.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3日09时00分; 5.3递交地点:佰渡商务宾馆会议室(荣光路1076号); 5.4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第五中学 地 址:长春市北安路1402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431-8200556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大路317号 联 系 人:孙经理 电 话:0431-8885435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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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长春市 综合楼 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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