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7月2日发布南华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鸡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南华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鸡蛋)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南华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鸡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人为南华县教育体育局,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采购人委托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南华县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鸡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KZB-2019-013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包段,具体为: 包段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参数要求
交货地点
A包
7627
个
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查部门备案制,保质期不少于30天,大小符合一定规格(每枚鸡蛋不少于55g),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东城小学、北城小学、海子山中学、民族中学,五顶山乡、马街镇和兔街镇中小学
B包
7317
个
龙川小学、龙川中学、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一街乡、罗武庄乡和红土坡镇中小学
C包
7223
个
徐营中学、龙川中心校,雨露乡、沙桥镇和五街镇中小学
注:(1)、该表中包段的数量为项目涉及学校每天的供应量。 (2)、投标人可对上述任一包段进行投标,投标人针对每个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供应产品须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标识、统一配送;包装费、运送费以及途中损耗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必须为本供货项目无偿提供保鲜设备,免费提供涉及批次所需的留样。 2、采购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期为二年。 3、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且符合采购人的质量和规格要求,详见供货要求明细表。 4、交货地点:项目涉及各学校(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生产产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经销商需提供生产产家《食品生产许可证》、本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从业人员(生产、仓储、运输、配送)不得少于10人且须有健康证。 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产品防疫检疫合格证。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绿色无公害产品,具有绿色无公害产品证书。 7、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8、产品必须通过检验、检疫机构的质检、检疫合格。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9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报名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数字证书(USBKEY)(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15758595225)。 2、招标文件A包1000元/份,B包1000元/份,C包1000元/份,投标人在兑换保证金收据的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保证金收据不予兑换。 3、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最新发布的《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书格式为*.ZCTBJ,此编制系统可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的下载专区下载安装)。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时。网上递交: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并确保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光盘一致,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缺一不可,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电子证书”按招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报价。 4、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刻录光盘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开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A包: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B包: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C包: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2、保证金缴纳形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电汇 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请在2019年7月24日下午17:30时前一次性汇至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此为准),保证金凭据不再附到投标文件中。 4、保证金账户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南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17678054012 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访问“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南华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华县教育体育局 办公地址:南华县城 联 系 人:李炳琼 联系电话:13095286772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腾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南华县新客运站五幢二号(马继清真园三楼) 联 系 人:沈少餘 联 系 电 话:13638714518
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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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食品 南华县 招标公告 农村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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