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供应商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证书》A/Ⅱ级(含A/Ⅱ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2名(含2名)以上施工、操作人员具有国家认可的与制冷空调设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作入投标文件。 |